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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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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事项回复:质疑不成立
招标文件仅要求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且未将营收报告、审计报告等财务材料纳入评分细则。****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确认****点击查看声明函填写格式完整、数据无逻辑矛盾,符合形式审查标准,最终确定****点击查看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未将营收报告、审计报告等财务材料纳入评分细则,评标委员会未且不得将其作为评审依据。
****点击查看已提交书面说明、2022年财务报表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解释系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误将2022年数据填入导致数据错误,并非主观数据造假。根据****点击查看总局临平分局盖章确认的财务报表显示,****点击查看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280.4220万元、资产总额为619.757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58万元、资产总额为1270万元,均为真实数据,且均符合小型企业标准。其在投标过程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均承诺属于小型企业,与事实相符,不存在任何造假行为。本项目中小企业资格评分仅关联“是否属于小型企业”,本次错误数据未影响其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亦未因该错误获得额外评分或中标优势。
本项目采购流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法规,同时各环节程序规范、记录完整。贵单位质疑的问题未影响采购实质。
招标文件及法律依据:招标文件第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独立完成,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推荐结果。
如质疑人不认可本答复,可自收到本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局递交书面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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