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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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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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1-21

磋商日期:2025-2-6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点击查看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金桂路16号南楼

磋商报价:无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铭传乡南街道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181****点击查看12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

项目负责人:龚 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07

公示期: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0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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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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