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 (项目编号:QXTJ-2024-A-000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 (项目编号:QXTJ-2024-A-000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2-18

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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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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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

项目概况
2024****点击查看**局**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市**区黑牛城道与**路**网信大厦120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4****点击查看**局**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
预算金额:406.8万元
最高限价:406.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06.8 406.8 餐饮服务 ****点击查看分局为了更好的满足员工的用餐需求,现需要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的服务。****点击查看分局含独立食堂单位8****点击查看支队、马场派出所、土城派出所、****点击查看派出所、****点击查看派出所、桃园派出所、天塔派出所、****点击查看派出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为无效投标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提****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日前6****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主体业态至少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19日到 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黑牛城道与**路**网信大厦1205B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2)投标人须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点击查看.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现场领取:(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领取:(1)请****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黑牛**道支行、账号: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2815、大额行号:103****点击查看15043、户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报名费”。(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为:**公司报名信息),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并致电022-****点击查看9925获取“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回传(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黑牛城道与**路**网信大厦120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道33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点击查看3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黑牛城道与**路**网信大厦1205B
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津
电 话:022-****点击查看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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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8日

附件(1)
项目需求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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