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西店镇凫溪村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招租项目

2025年度西店镇凫溪村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招租项目

发布于 2025-04-01

招标详情

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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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西店镇凫溪村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04/01 16:02:20】

竞价公告

为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三产发展,经凫溪村三委会研究决定将凫溪村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招租进行对外招租租赁: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西店镇凫溪村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西店镇凫溪村

3、项目规模:具体面积约150平方米

4、承租期限:3年。

5、招租底价:15000元/年(报价精确至元)。

6、竞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招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竞标报价中标,中标人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点击查看**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重新竞价。

三、竞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点击查看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西店支行

3、银行帐号:39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1344

4、开标时竞标人携****点击查看银行回单递交竟包文件

5、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6、****点击查看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1028

7、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7日内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抵作部分承租款。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09日16:3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公司(**县紫园1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6336

5、招租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0:00时整(**时间),逾期递交的竞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西店镇**南路156号(国土楼))。

六、履约保证金: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履约保证金以租金的10%进行提交后并签订合同, 在承租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还给承租人。招租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租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租人仍需补足。

七、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三年,分三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二期承租款于第一年合同期限截止前10日内付清,依此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款,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租人处置。

八、标的勘察时间:招租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租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镇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其他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租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租期内不得占道经营,服从村内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5、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纪****点击查看机关调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 ****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县西店镇凫溪村

联系人:徐伟林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3949

招标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办公地址:**县紫园13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传真:187****点击查看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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