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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宝财〔2022〕131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443.28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 |
变更内容描述: 一、对原合同“附件1 软件服务系统清单”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序号:4,子系统名称:信用+服务,模块名称:个人信用应用,实现功能中核减“同步市平台个人信用积分、市平台信用积分查询”、“信用接口”有关合同建设内容。 除以上核减内容之外,其余建设内容未做变更,仍与原合同一致,核减的建设内容与原合同附件1中的表述一一对应。 二、鉴于上述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对原合同总金额进行核减,核减人民币捌万肆仟陆佰元整(¥84,600.00),对应费用依据报价核减部分价格详细表。现将原合同第一条第(四)项“合同金额”由“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4,432,800.00)”变更为“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叁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4,348,200.00),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合同阶段款将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该合同对应阶段款上限,乙方应根据合同对应阶段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三、核减费用将在初步验收阶段一次性扣除,原合同其他付款阶段金额不做变更,即原合同第三条第二笔款阶段第(一)项支付条件第2点变更为“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单位审批通过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第二笔款,即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元整(小写:¥1,245,240.00)”,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四、原合同第三条第二笔款阶段(一)支付条件第4点“4.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参照《**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深政数〔2022〕136号)相关要求开展软件系统验收工作。”变更为“4.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参照《**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深政数〔2022〕136号)相关要求开展软件系统验收工作”,该条款其余文字不变。 五、原合同第三条第二笔款阶段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第3点“在8个月内完成开发服务初验,11个内完成开发服务竣工验收”变更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内完成开发服务初验,20个月内完成开发服务竣工验收”,该条款其余文字不变。即开发服务初验日期从2024年11月15日变更至2025年8月12日(**共9个月),开发服务竣工验收日期从2025年2月15日顺延至2025年11月12日(**共9个月),且合同服务期不变,不涉及金额变更。 六、原合同第一条,增加一项为第(六)项,内容为(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并遵循项目事后审核结果,包括立项方案审核、预算审核、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符合性审查、项目备案、结(决)算(如涉及)、项目后评价(如涉及)等。如项目审定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则以审**果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配合退还已支付的资金差额。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退回差额部分;如项目审定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的,则按合同约定金额履行。 七、将原合同第二条第一笔款阶段(一)支付条件变更为“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等付款材料,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第一笔款,即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小写:¥1,329,840.00元)”。该条款不涉及金额变更,仅对个别表述予以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八、第四条第(一)项第2点内容变更为“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单位审批通过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第三笔款,即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小写:¥1,329,840.00)”,该条款不涉及金额变更,仅对个别表述予以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九、第五条第(一)项第2点内容变更为“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单位审批通过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项目尾款,即支付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443,280.00)”,该条款不涉及金额变更,仅对个别表述予以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原合同其余条款不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实际需求,调整部分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要求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宝****点击查看区委、区政府437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375 传真:0755-****点击查看8375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市**区2区**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点击查看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