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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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7号)、《关于**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津住建发〔2021〕17号)等规定,****点击查看发改局、规资局、建交局、政务服务办、消防救援、****点击查看中心、园区执法局等单位对拟申请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
经企业申请,部门联合审查,下列项目具备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条件,拟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现予以公示(总面积及总间数为企业申报,实际面积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核验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坐落位置 | 项目类型 | 总面积 (平方米) | 总间数 (套/间) |
1 | ****点击查看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新区经开区**新业六街以南,春华路以西 | ** | 40900 | 1006 |
上述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
反馈。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3645。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新区宝信大厦25层。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核实情况进行反馈。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