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7-23
信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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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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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点击查看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 ****点击查看 **市**区东****点击查看广场三楼 580,000.00 评审总得分:98.6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工作人员工作餐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开德(组长)、符彤、李煦(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60%计取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监督电话:0376-****点击查看70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行政路6号
联系人:牛震宇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1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西****点击查看大学科技园(**)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程云霞 司红卫 徐远中 吴** 李志强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76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云霞 司红卫 徐远中 吴** 李志强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7641
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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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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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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