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市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主副食品有关物资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主副食品有关物资采购 | 采购内容:肉类(含冻肉)及其他冻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1.猪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带皮一级五花肉、带皮后臀尖、带皮前臀尖、无颈排骨块、肘子、猪肚、猪蹄、猪肝、肥肠、脊骨、肋排、猪心、腔骨。2.禽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鸡胸肉、鸡边腿、鸡翅根、琵琶腿、鸡丁、鸡心、鸡爪、鸭胸、鸭脖、鸭头、鹅肉。3.牛羊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牛前腿肉、牛后腿肉、牛腩、牛碎肉、肥牛片、羊前腿肉、羊后腿肉、羊排骨、羊肉片。4.鱼肉类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草鱼、鲢鱼、带鱼、鳕鱼、小黄鱼、鲤鱼、大虾、虾类、蟹类、蛙类、黄鳝、贝类、冰鲜鱼、冰鲜虾、冰鲜蟹、冰鱿鱼、海蜇头、海蜇皮、海蜇丝、海参、鱼干。5.冻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汤圆、水饺、包子、馒头、冻玉米、鱼饺、鱼丸、牛肉丸、鸡米花、无骨鸡柳、鸡排、骨肉相连。 采购数量:2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我单位提供主副食品有关物资 需满足的要求:为我单位食堂供应肉类(含冻肉)及其他冻品主副食品原料采购,部分厨房低值易耗品代为采购等,确保采购主副食品原材料安全卫生、保障及时、品质新鲜,把好采购主副食品源头关。 | 1.所配送的食品及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应符合GB7718规定。(2)肉类采购应符合溯源体系的要求,肉、禽类产品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3)具有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出具真实可靠的检测报告。(4)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与品质,有冷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运输。(5)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供应的主副食品要达到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标准,各类产品供应时间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点击查看部队需求提供净品或半成品,其中生鲜猪肉、牛羊肉、禽肉为排酸新鲜屠宰;****点击查看超市上柜正规品牌;冻品类:无色差、无异味;水产类:淡水鱼虾实行活体供应,其他必须为新鲜水产。 3.供应商所供的鲜活农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范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金属残留检验标准。 4.肉类采购应符合溯源体系的要求,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5.肉类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鲜肉类。 6.不得配送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7.具有食品快速检测能力(自有或第三方),可出具检测报告。 | 1,710.80 | 2025年11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姜涛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