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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临时自营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区**碧桂园高山流水沿江路一层48商铺(****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临时自营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点击查看临时自营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家 | 490000.00 | 详见用户需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合同自动延续1个月)。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点击查看分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响应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碧桂园高山流水沿江路一层48商铺(****点击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9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区**碧桂园高山流水沿江路一层48商铺(****点击查看)
五、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07月25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碧桂园高山流水沿江路一层48商铺(****点击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十里亭镇碧亭路146号
联系方式:0751-****点击查看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碧桂园高山流水沿江路一层48商铺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27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点击查看2737
九、本项目的所有会在招标网:https://上公布,公示期为自磋商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