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通知,经经营主体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确定“**县****点击查看**社”为2025年**县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县百****点击查看公司为2025年**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县朔****点击查看公司为2025年**县“三零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25年**县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项目、2025年**县蚯蚓种养生物循环技术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将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954--****点击查看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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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