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电梯维保服务
根据《****点击查看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方项目需求计划,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梯维保服务
1.3采购内容:电梯维保服务
1.4采购明细:
序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电梯维保服务 | 台 | 4 | 5000 | 20000 | ||
总计: | 20000 |
1.5付款方式:依据完成供货进度付款。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与付款等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付款时供应商提供不出付款等额的发票,采购商有权拒绝支付此批次货款但供应商无权停止供货。
1.6交 货 期:按现场供货要求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交货地点:项目采购方指定落地位置。
1.8其它要求
1.8.1执行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地方性专门条例、规定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制造单位技术文件中有关特殊项目维护保养要求、(执行企业、团体标准的名称)。
1.8.2具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向采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8.3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电梯使用情况、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10 日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并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超过15日。
1.8.4供应商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发现上个维保合同履行有效期内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维修。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完好状态。
1.8.5供应商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维保计划、维保项目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半月、月、季、半年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产品工艺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并负责电梯设备本体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设备整洁及运行安全。如维修保养人员变动时,须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操作证复印件。
1.8.6供应商维修保养人员每次到现场维保时必须穿工服,带工牌,在电梯前室或楼层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电梯维修保养标识牌或安全警示牌。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组织抢修。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少于二人。
1.8.7供应商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1.8.8电梯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事故时,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最短时间内到达设备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
1.8.9供应商应根据所维修保养的电梯型号储备相应型号电梯的常用配件,以便在需要更换配件时及时更换。及时更换供应商责任范围内的磨损或损坏的电梯配件。
1.8.10根据采购人的故障统计记录,供应商应每季度至少向采购人提交一份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8.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行,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不少于年度维保和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内容,并向采购人出提供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检验专用章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
1.8.12在电梯设备年检前,对电梯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保证电梯设备达到年检合格的要求。供应商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负责完成检验检测中发现的、属于电梯本体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8.13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采购人。应当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8.14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日常保养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8.1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1.8.16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为准。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多次报价)
3.采购预算:200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意向供应商报价包含:包含电梯维修、保养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合同纠纷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为准);4.9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13时01分至2025年06月07日13时00分(**时间),在“智采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竞价开始时间前,统一进行审核。
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上传到资格文件中,压缩包以报名企业的名称命名。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本次采购内容中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2报名供应商需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减价竞价,多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06月07日13时01分至2025年06月07日14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睿采网慧采购平台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 “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点击查看0403-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点击查看公司CG-****点击查看0403-03425)
3.中标供应商需将缴费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名称及缴费凭证名称均以招标编号+公司命名。如:CG-****点击查看0403-03425****点击查看*公司。(注:****点击查看银行回执印章,****点击查看银行、付款人、付款账号、付款金额清晰可见,否则视为凭证无效。)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区涤纶厂中都大街830号
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5681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靳经理130****点击查看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