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4-08-26

招标详情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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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1:30:24

**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点击查看

一、招标条件

本**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18万元、自筹:1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标段内容:**区台头镇**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台头镇保洁考核制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点击查看.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 10: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点击查看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5日 10:3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点击查看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

地 址:****点击查看**村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138****点击查看758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B座1806

联 系 人:贺老师

电 话:138****点击查看012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