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必须每日将采购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货品送到后,送货单由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食堂人员及供应商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准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并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以供应商事先报送价格单所载价格进行结算)。
3、采购人将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供应商。
4、供应商所提供蔬菜需为净菜,不含根须,如不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供应商需立即退换。
5、供应商提供水产品鱼虾类需不含冰及外包装净含量,如不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供应商需立即退换。
6、水果为去除外包装净含量,如不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供应商需立即退换。
二、产品质量要求
1、米: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花生、小豆等。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
3、面粉(含高筋面包粉):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无异味、无结块。
4、挂面: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
5、食用油: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标识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特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6、肉类:畜肉(包括鲜畜肉)、畜肉(包括鲜禽肉)等;畜肉须符合国家指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红色均匀,脂肪洁白。供货时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
7、水产类:鱼、虾等。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腮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8、蔬菜类:需为净菜。不含根须,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9、蛋类:鸡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的胶质薄膜,气味正常,手中振摇无声响。
10、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耗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红糖、白糖、冰糖、淀粉、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供货日期距质保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鲜冻食材类:速冻水饺、馄饨、汤圆等。要求独立包装,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完备。
12、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干等。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13、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及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得超标。
14、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瓜、西瓜、菠萝、葡萄、橘子、大枣等。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15、奶制品:纯牛奶、酸奶等。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送达食堂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保湿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或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2、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临时通知补货,供应商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3、要求供应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4、另根据采购人财务结账日期和节假日等特殊因素,供货时间段略有浮动,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2、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执行出入库相关制度。
3、夏季运送肉类等易腐烂变质食品需保证冷链运送。
4、供应商须于成交后7日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五、供应商责任
采购人就餐者由于供应商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到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应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采购人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供应商要求规范
1、供应商定期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供应商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3、供应商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者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食堂。
4、供应商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允许发生冲突等情况。
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采购人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如终止**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
6、供应商所送食材必须经过采购方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
7、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采购单据供货,缺货补货必须当天将货补回。
8、供应商送货必须保质保量,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出现“缩水”和“抽条”现象,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否则采购人拒绝接收,或要求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