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土储(征拆)中心食堂所需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土储(征拆)中心食堂所需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4-12-04
长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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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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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202****点击查看60020-1


采购人(全称):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点击查看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经****点击查看中心食堂所需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经****点击查看中心食堂所需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 798080
合计金额小写: 7980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捌仟零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时每类菜品单价按确认的市场单价*(1-7.2%)*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79808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2-01 —— 2025-11-30

3.2 履行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货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

2、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3、按时送货: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六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e9dba736cf354123b71101b****点击查看92438 798080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1、付款人:****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

2、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当批货款在甲方和乙方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中标单位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当月货款。

3、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须按甲方的订单要求供货,请乙方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价格确定

1.乙方每月向甲方****点击查看超市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每月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市场价基础上按投标优惠率进行结算,货款按月进行支付。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变动幅度超过30%,乙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2.结算时每类菜品单价按确认的市场单价×(1-7.2%)×数量进行结算

4.2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银行双江支行(****点击查看:8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93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2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3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4 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 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换货,乙方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甲方临时加货处理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乙方要尽力确保供货,确保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配送,如是在甲方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接到甲方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甲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在供货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点击查看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以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累计逾期次数超过3次或逾期天数超过2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交付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并解除本合同3、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同性质事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点击查看.1 生效

11.其他条款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乙方按照115人,每人30元/天的标准进行物资配送,要求荤素搭配合理。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点击查看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点击查看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省**市**县三一路2号 地址: **省**市**县金井镇石井村早禾元组348号
法定代表人: 朱松林 法定代表人: 杨绍波
委托代理人: 朱松林 委托代理人: 杨绍波
电话: 0731-****点击查看0251 电话: 0731-****点击查看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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