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和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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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本项目为和惠物业**同舟路12号复建房小区劳务托管服务项目,现为满足和惠物业项目管理需求,需进行物业劳务托管服务采购,主要负责在项目区域内提供公共部位及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安保,公共绿化养护,车辆停放管理,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客户服务、文明城市创建,日常业主公共事务管理和协调等服务。 |
范围 | 和惠物业**同舟路12号复建房小区劳务托管服务; |
获取时间 | 2024-09-25 09:30 至 2024-10-08 17:00 |
获取方式 | 1.投标人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1)-(3)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第(4)项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5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10-15 14:00 |
开标地点 | **市**区双龙大道1704****点击查看中心1501-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