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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阳街道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 | ||
品目 | 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点击查看8038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道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点击查看09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牌楼巷47号9F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项目概况 永阳街道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3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永阳街道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0元/人/月(单价)
采购需求:
主要实施服务范围为永阳街道****点击查看工业园区、东庐集镇以及周边道路等)清扫、保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23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4-12-23 14:00 (**时间)
地点:**省**市**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开标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 (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更正公告。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34号
联系人:徐元辉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
联系人:何小杰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杰
电话:181****点击查看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