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4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2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636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4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2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636条
立即监控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 标的名称 | **市**区白石巷78号房屋3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点击查看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1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9-20 |
| 出租底价 | 91744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省,**市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联系人 | 宣小姐、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点击查看5367、0571-****点击查看5582 |
| 联系地址 | **市上**钱江**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市**区白石巷78号 | ||
| 坐落位置 | 白石巷78号 |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点击查看5026号 |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6.12 |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房屋位于**市**区白石巷78号,持有杭房权证下移字第****点击查看5026号房屋所有权证。本次招租面积约为156.12平方米,系证载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出租。 2、租赁房屋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点击查看,出租方根据****点击查看出具的《委托书》进行公开招租。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91744元/年 | |||
| 出租面积(㎡) | 156.12 | ||||
| 租赁期 | 3年 | ||||
| 起租日 | 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 | ||||
| 免租期 | 1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1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 |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的20% |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出租用途要求 | 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经营业态为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经营业态,否则视承租方违约, 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承租方转租行为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导致的租赁房屋权属变更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承租****点击查看政府决定收回该出租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 (6) 如因租赁物业证载用途和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如因此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点击查看管理局办理登记及其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 3、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成交总价(3年租金)4%的交易服务费。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9190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25000 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 是否专场 | 否 |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