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2-03
福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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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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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7: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忠、林可登、郭晨辉
总成交金额 ¥35.6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县甘蔗街道昙石**大道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点击查看702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515-FZSC24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出售版 - 更改后.doc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鼓山镇庙前街10号留香郡二区B地块2#楼1层08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35.****点击查看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就餐保障。 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自助餐形式)、晚餐。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确保采购人员工加班的就餐保障(分餐形式)、公务接待餐保障(提前通知),重大节日加餐保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忠、林可登、郭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4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8.9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甘蔗街道昙石**大道3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点击查看7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梁宇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7686-8612

附件(2)
515-FZSC24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出售版 - 更改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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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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