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招标详情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联系人联系人13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95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1次,合作供应商6个,潜在供应商5
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点击查看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2栋1单元21层2118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且本项目总分105分,价格分只占10分,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招标。 (二)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P63页要求供应商具备物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使用界面截图及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供应商提供自有的物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具有倾向性,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公平、公正招标的原则。
事实依据:(一)以价格分作为主导因素的综合评分法或改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招标的事实依据 1、国家级政策依据:财政部明文规定“最低评标价法”优先适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附件1)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规格标准统一的服务项目”,应优先采用招标或询价方式,并以价格作为主要授予合同因素,定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财政部在配套答复(附件2)中进一步强调:“物业管理项目优先采用公开招标,评审办法主要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这表明物业管理类项目因服务内容标准化程度高、易量化比较,适用价格竞争而非综合评分。 2、**市地方实践:严格落地财政部规则采购意向公开统一要求“服务标准明确”2025年7月发布****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物业招标预告中,均强调服务需符合《**市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二级标准》,突出服务内容标准化,为低价竞争提供可比基础。 (二)增加提供租赁物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证明材料的事实依据 1、经我公司调研,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潜****点击查看公司,且市场上能够提供自有的信息化平台的中小企业较少,且大部分潜在供应商均租用第三方的信息化平台(例如:钉钉),租用的信息化平台完全能够满足物业项目的运营需求。因此设置“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将导致大部分潜在供应商不满足要求而被排除在外,这与政府采购促进公平竞争的目标不符。 2、****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招标的类似物业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信息化提供自有的著作权证书,该要求限制了其他供应商的参与机会(如《贵****点击查看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附件3)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 3、设置供应商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违背《政府采购法》第三条(附件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附件5)的规定。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九条及配套服务明确物业管理项目优先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评审办法主要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2、《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必要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求:****点击查看公司恳请本项目应以价格分作为主导因素的综合评分法或改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招标。 ****点击查看公司恳请增加提供租赁物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证明材料,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机会。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一:关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质疑 答复:1.本项目评审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占比10%,另设3分为政策性加分,上述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2.财政部配套答复(附件2)中提及“物业管理项目优先采用公开招标,评审办法主要使用最低评标价法”,该表述明确为“主要使用”,而非“全部使用”。3.鉴于本项目为高校物业采购,服务内容具有非标准化特点,需要对供应商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经采购人与相关专家研究,一致认定本项目适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该评审办法符合规定,并已报财政部门备案。 质疑事项二:关于物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证明材料的质疑 为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促进项目公平竞争。现对该条款修改如下:提供使用界面截图或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承诺(需提供承诺函)在本项目中投入使用的,可得3分(具体详见澄清公告)。修改后可为租用第三方平台或自有系统平台。 注:本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开标时间不变。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23721351_332040803.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23721351_332040804.pdf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6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贵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设施维护, 中标 3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贵州, 中标 3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16.2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5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贵阳****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保安服务, 中标 135 次, 占比 84.38%
重点地区: 贵州, 中标 159 次, 占比 99.3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8 次, 中标金额 7541.6
贵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设施维护, 中标 18 次, 占比 94.74%
重点地区: 贵州, 中标 19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141.22
贵州****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设施维护, 中标 18 次, 占比 81.82%
重点地区: 贵州, 中标 2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6.28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