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交通文明劝导员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1日10:0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更正为: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2024年交通文明劝导员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项目人员配置”的评分标准更正为:
项目人员配置 | 1、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9分): (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证书的得3分; (2)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 (3)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 2、拟派的综合协调员中(2人,满分4分): (1)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2分; (2) 3、拟派的劝导人员中(满分3分): (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满分2分; (2****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应急救援员(五级/初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满分1分。 注:满分16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点击查看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点击查看机关派出机构、****点击查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问1:招标文件中第25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注明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点击查看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本项目性质,本项目应隶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件一),因此本项目所属行业应调整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答1:见更正内容。
问2:1、疑问:本项目采购未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2、理由(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款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的规定:第三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理由(1):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皖财购[2023]615号》****点击查看财政厅下发的《****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落款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的规定: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2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不低于6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皖财购〔2020〕16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理由(3):依据《**公共**交易政策“大礼包”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市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减负降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调价格评审优惠。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评审优惠,由原来的2%—3%提高至4%—6%,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理由(4):依据《发挥政府采购“撬动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增效能》释放红利增强企业获得感。分拣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增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给予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最高20%的价格扣除优惠。
3、建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皖财购[2023]615号》****点击查看财政厅下发的《****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公共**交易政策“大礼包”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发挥政府采购“撬动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增效能》的相关规定,**市提出“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市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减负降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举措。
建议修改: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价格扣除20%。
答2: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文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问3:一、评分标准中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得3分;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得1分。
本项目为道路交通提供文明劝导员劳务服务:1、要求提供保安员证和文明劝导员没有必然联系,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2、截止目前,**省内没有开设过保安员一级职业资格培训且保安师证已在**范围内停考停办:2020年7月20日,****点击查看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点击查看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通知中提到: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其中保安员升级准入类职业技能证书。从颁布之后,**就没有再举行一级保安员/二级保安员考试。该条件设置不符合国家政策且有排斥本地企业嫌疑。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经理(1)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二级的得1分。
二、对于投标文件中提及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如果相关人员已经通过考试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查询网站可查询到,是否予以认可
答3:见更正内容。
问4:一、2024年交通文明劝导员(****点击查看)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40页至第41页“项目人员配置”评审指标中:
疑问事项: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资信部分项目人员配置中“1、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9分):(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得3分;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3)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
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和排他性,且评分标准设置极高有失公平,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向性。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建议修改为“1、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9分):(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保安师或保安员(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2)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企业人力**管理师(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3)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
法律依据:①据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点击查看**保障部发布的《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知,2020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而本条设置“(1)具有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得3分;保安师或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得1分;”仅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偏向性。
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第3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而此条评分标准设置有(一级/高级技师),其一级保安师是保安行业技能等级中的最高级别,考取一级保安师资格证的条件非常严格。又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因此,设置较高标准的评分项明显对中小型企业不公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对潜在的投标供应商不公平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开放、公平、公正、阳光,是****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多年来一直坚守的宗旨,建议在本次公开招标中能予以考虑实际情况,予以修改,为感!
答4:见更正内容。
问5:我单位拟参与2024年交通文明劝导员(****点击查看)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质疑事项: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没有执行报价扣除政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第五页22.3中说到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采用),本项目只是要求大型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使大型企业有资格参与投标。只是分包,并不是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并非预留份额项目,故建议严格执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价格扣除比例政策,使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0%的扣除严格落实“国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做到大力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因为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价格扣除的比例,不是本项目不采用。根据财政部网站“留言选登”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把供应商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价格扣除的比例。
执行价格扣除20%案例:
建议: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修改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0%。目前在**市公共**交易网站上多个区域已经执行(经开区、高新区、**区、**区已经在**市公共**网站发不了关于价格扣除后评审并且落实到位,价格扣除达到20%)。****点击查看中心同意大力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等政策能落到实处。
答5: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文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开发区**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7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979、****点击查看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9、****点击查看197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