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补充文件001

索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补充文件001

发布于 2026-08-13

招标详情

索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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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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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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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6-08-13 17:14:04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评标办法 答疑澄清时间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90天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500000元(人民币元)
****点击查看5333.45元(人民币元)
综合评估法2026-08-13 17:14:04
2026-08-13 17:14:04

补遗书001号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0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点击查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就《**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00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的“**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条款,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管理人员条款,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高级职称。(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为保持招标文件前后一致,内容变更为: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2、由于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条件变更,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23时59分,现报名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5日23时59分。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不变。

4、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4686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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