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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零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10:10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志钢,陈玉平,卢申,潘师铨,刘先进 | ||
总中标金额 | ¥48.51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敏、林顺莹。曾振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5016、189****点击查看5818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湖东支路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点击查看1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点击查看5016、189****点击查看5818 | ||
附件1 |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街道祥坂街11号(原****点击查看中心C区C2#楼8层21商务办公 | 485,100.00元 | 98.40 |
采购包1(2025年零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出租车客运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 | 符合规定的交付条件,按照院区日常接送职工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交付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开始提供租赁服务,计划起止时间为2025年8 月 1 日至2025 年 11 月17 日。服务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使用费用达到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 | 485,100.00 |
采购人代表: | 刘先进 |
评审专家: | 周志钢 、 陈玉平 、 卢申 、 潘师铨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若中标金额作为折扣报价形式的,则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自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中国银行**市**支行;账 号:418****点击查看32312。(本文件中其他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零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0.9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各投标人均可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其综合得分和排序告知函。
3、中标人:****点击查看,中标下浮率为23%。
4、因系统不支持下浮率报价,本项目中标人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最终结算价的下浮率依据,投标人电子投标平台报价金额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投标人电子投标平台报价金额不作为本次实际采购的中标金额,实际合同总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630000元,最终按实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5、中标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1正2副)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湖东支路13号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111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016、189****点击查看5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杰敏、林顺莹。曾振航
电话:139****点击查看5016、189****点击查看5818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