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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点击查看**营销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17:14:31
2025年****点击查看**营销部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点击查看**营销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点击查看公司批准,拟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营销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保****点击查看镇光千路332号和**路290号。
3.项目内容:
采购包括粮油、肉类、禽蛋、水产、干货、调料、蔬菜、饮料、副食产品、主食成品、半成品等物资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4.项目质量要求:
所提供的食材物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该项目拦标价为该项目拦标价为:供应商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销售价(投标人挂牌价格或供货价格)的综合优惠率投标报价,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2%,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当日市场销售价(当日挂牌价格或当日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大型商超同品种、同档次产品的当日公开零售价。项目采购总金额不超过57.6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存款证明。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2025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点击查看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点击查看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4-8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4-8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地点:保****点击查看镇光千路332号3楼301办公室,联系人:王勇,电话:139****点击查看914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地点:****点击查看公司**营销部四楼会议室,地址:保****点击查看镇光千路3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保****点击查看镇光千路332号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710-****点击查看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