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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丰乐镇2025-2026年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县丰乐****点击查看政府大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265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2026****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四、其他信息
本次磋商报名共5名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3名供应商,推荐竞得候选人排序: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天****点击查看公司;第3中标(成交)候选人:**大****点击查看公司。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丰乐镇2025-2026年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点击查看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丰乐镇丰乐大道1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551-****点击查看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丰乐镇滨河苑B区商铺S5栋7-10号
联系人:许工
电 话:137****点击查看7980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