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3年(自物业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87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1年递增5%(即第2年、第3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限定为商业范畴,严禁从事产生噪音、环境污染及加工类等违规行业。) |
| 履约条件 | 1.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号前以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2.其他相关费用:水电费等费用均含损费,按出租方要求缴纳; 3.不得转租、分租; 4.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在此情形下,乙方的装饰装修损失、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需要补偿或赔偿的,由承租方自行与房屋征收部门或城市更新、旧改实施单位协商处理,出租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上述及其他项目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5.租赁期满或中标弃标的,承租方应在3****点击查看商铺,并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租赁物业概况 物业结构:旧街商铺为混合结构; 物业情况:空置;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手续情况:无(所有消防由中标方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 竞价说明: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人民币1元,按整数倍进行加价。 二、补充说明 1.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物业以现状交付; 3.本项目招租底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本项目免租期包含在出租期限内。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具体金额及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点击查看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具体方式: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按公告要求报名; (2)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公开竞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4)以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自身对公账户。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承租方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点击查看无息原路退回。 2.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方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意向承租方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 (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5)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6)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询问、澄清、异议事项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采用书面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2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即交易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异议截止时间(与本公告截止时间一致)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点击查看.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点击查看236)所发布的异议办理指南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异议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区观光路2533****点击查看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异议咨询电话:0755-****点击查看2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