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通过单位自主评价、人社部门审核,现将我县62家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点击查看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527—****点击查看2211
地址:**县**中路20****点击查看中心511室
附件:**县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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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