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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龙****点击查看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包组或产品名称:****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费率(%):82.****点击查看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文、徐睿、蔡美华、冯爱娟、黄红丹、林伟强、林仲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81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深****点击查看公司为中型企业,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9)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18%):(9.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2.供应****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表
供应商 | 是****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市绿****点击查看公司 | √ |
深****点击查看公司 | √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 |
****点击查看**公司 |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点击查看**公司 |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3.综合得分表
供应商 | 总分 | 名次 |
****点击查看 | 97.8937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94.5000 | 2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94.2143 | 3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92.3826 | 4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88.1683 | 5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86.3634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85.2030 | 7 |
**市绿****点击查看公司 | 82.9950 | 8 |
深****点击查看公司 | 67.7347 | 9 |
4.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点击查看.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点击查看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A****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点击查看0054、0755-****点击查看0050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系统限制,本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中的费率(%)显示为:82.****点击查看000,实际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1+综合服务费率)为:0.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沙嘴路38号
联系方式:吴工0755-****点击查看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丽街道**西路**智谷A****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陈工0755-****点击查看0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5-****点击查看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