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4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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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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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综合大市场B区6#138-238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投标人,为****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秋环、朱玉丽、赵丽、王伟、王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7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3.8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1178号

联系方式:高雪梅、吴秋环,0557-****点击查看338,189****点击查看7032(高)、189****点击查看7106(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0551-****点击查看1206,136****点击查看7576(王)、150****点击查看2334(魏)

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雪梅、吴秋环

电话:0557-****点击查看338,189****点击查看7032(高)、189****点击查看7106(吴)

附件1:****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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