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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为****点击查看物流中心(B型)海关监管工作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4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6日17:00;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笔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9:30—10: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发至邮箱****点击查看@126.com(注:报考人员请将打包文件及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材料
1.《****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报名表》;
2.《****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署,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以内);
6.个人简历1份;
7.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8.有海关协管员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参保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9.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需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一次性递交。
(五)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将以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考试。未接到参加考试通知的报考人员,即未进入笔试考试环节,不再另行通知;接到考试通知未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七)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广场B栋17楼1710);联系人及电话:贾承杰,180****点击查看1097,0871-****点击查看7008。
3.领取流程:查验身份(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个人信息→签名登记。
4.注意事项:
(1)核对个人信息环节。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准考证号。信息有误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2)签名登记环节,考生需在《准考证签收登记表》上登记个人姓名及签收日期,登记完毕后带好准考证离开。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考试及后续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
****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工作特点及职责等相关知识,****点击查看中心(B型)相关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涵盖客观题与主观题两部分。
3. 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考试注意事项
(1)****点击查看2025年****点击查看海关协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微信订****点击查看中心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预计9月底前公布,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成绩公布后3天内考生可向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申请分数查疑(查疑电话:0871—****点击查看1894),可申请分数查疑类型为: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资格复审方式
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电话、短信及****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微信订****点击查看中心发布的信息。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笔试准考证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以内);
(5****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6)有海关协管员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参保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7)如有资格证书的,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其他需要的资格复审资料。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面试人选确定: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出现报考者自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
4.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微信订****点击查看中心公示。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将确定体检人员安排****点击查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商务和投资促进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微信订****点击查看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劳务派遣薪酬管****点击查看物流中心海关协管员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核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微信订****点击查看中心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证属实的,可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0871-****点击查看7008(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871—****点击查看1894(工作日,9:0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