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祥平街道溪林村乙亩里石鼓山山坡地20年租赁权(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同安区祥平街道溪林村乙亩里石鼓山山坡地20年租赁权(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发布于 2025-08-19

招标详情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溪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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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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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

(25)厦产公字第0820号

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规〔2023〕3 号)、《****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等11 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农〔2023〕103 号)的规定,****点击查看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区祥平街道溪林村乙亩里**山山坡地20年租赁权(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自 2025年8月20日起至 2025 年9月2日止

竞价方式

拍卖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点击查看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点击查看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点击查看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点击查看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点击查看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点击查看中心认****点击查看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区展鸿路82****点击查看中心十八层

电话:****点击查看932 ****点击查看929 ****点击查看922 ****点击查看923

服务投诉电话:****点击查看926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0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公告

本单位拟交易下列农村产权,在****点击查看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委托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交易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委托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交易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委托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委托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委托方在交易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产权流转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委托方委托****点击查看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标的名称

**区祥平街道溪林村乙亩里**山山坡地20年租赁权

(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标的基本情况
(规模、坐落、四至)

**区祥平街道溪林村乙亩里**山山坡地,山坡地出租面积约337.01亩亩(实际合同签约面积以租赁双方移交确认为准),具体四至以现场看样确认为准。

交易底价

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保证金

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信息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不少于7个工作日)

流转交易期限

20年(无免租期)

流转形式

√出租 □出售 □采购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资格条件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交易费用承担情况

(1)应缴****点击查看的产权交易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应缴拍卖机构的拍卖佣金:按成交合同期总租金5%收取,由承租人承担

(3)详见《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及《招租方案》。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招租山坡地用途:种植(按山坡地规划用途使用)。

(2)拍卖《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承租方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在收齐相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至承租方。

(3)本次招租山坡地上,原租户种植的桉树等果、木,尚未清场。在拍租成交后给予原租户4个月时间清场(遇台风、下雨等天气相应顺延)。

(4)本次招租项目,委托方按现状移交。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及《招租方案》。




附件(2)
方案及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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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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