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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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标段二)的潜****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13室或邮箱****
点击查看@qq.com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点 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标段二)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规模:为了系统推进****
点击查看全品类食材配送各环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着力改善膳食质量、供餐服务,****
点击查看公司食材供应业务,拟通过公开征集择优选择供应商,负责供应蔬果生鲜及粮油副食品类、肉奶豆制品类产品。该项目名称为****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经调研,将该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米面、食用油、干货调味品及杂粮(含包一至包三);标段二:冷冻制品、水果(含包四至包五);标段三:冷鲜家禽类、冰鲜水产品类、奶制品、蛋类、豆制品及鲜面类(含包六至包十);标段四:休闲食品类、蔬菜类-根菜类、蔬菜类-叶菜类、蔬菜类-瓜果类、蔬菜类-菌菇类 (含包十一至包十五);本项目的所有标段(包一至包十五)中同一投标单位最多入围两个包,且实际运营过程中同一家单位最多只能参与两个包的供货。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标段二)
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小学、幼儿园供应食堂冷冻制品、水果。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中的标段二:冷冻制品、水果。(含包四至包五)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采购包5: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 年06月10日至 2025 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13室或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邮箱:****
点击查看@qq.com,将获取所需资料发至邮箱。
4、联系人:陈雪琴 联系电话:0511-****
点击查看1808 0511-****
点击查看1808
5、需携带的相关手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包4:
(1)营业执照(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
采购包5:
(1)营业执照(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
6、售价:本项目征集文件费用为300元/采购包/份;
注:(1)供应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以上第5点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需将以上第5点的相关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
点击查看@qq.com)并电话(0511-****
点击查看1808)告知,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3)没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85号****
点击查看中学综合楼三楼微格教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市**路323号
联系人:王晗钰
联系方式:180****
点击查看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13室
联系方式:0511-****
点击查看1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琴
电 话: 0511-****
点击查看180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规定 |
1 | 转包及分包 | 项目依法不得转包及分包 |
2 | 特别说明(1) | 1.本次征集拟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 采购包4:冷冻制品类入围数量上限10家 采购包5:水果类入围数量上限8家 评审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得分相同,使入围供应商数量超过入围供应商上限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入围供应商上限时,淘汰比例为20%(进一法,无论1.01还是1.9均淘汰2家供应商),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2.本次招标包号顺序为采购包4、采购包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入围顺序为采购包4、采购包5。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采购包4:每家6万元;采购包5:每家10万元,履约保证金应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 4.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
3 | 特别说明(2) | ****点击查看食材供货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共15个采购包(各包开标时间存在差异),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最终最多只能入围2个采购包,若供应商在已开标的采购包中被推荐为入围单位的数量达到2个,则后续所有采购包(无论是否已获取招标文件,或是否已开标)均不得再被推荐为入围单位或参与投标活动。采购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采购包号 | 采购内容 | 标段号 | 采购包号 | 采购内容 | 标段一 | 采购包1 | 大米、面粉 | 标段四 | 采购包11 | 休闲食品类 | 采购包2 | 食用油 | 采购包12 | 蔬菜类-根菜类 | 采购包3 | 干货调味品及杂粮 | 采购包13 | 蔬菜类-叶菜类 | 标段二 | 采购包4 | 冷冻制品类 | 采购包14 | 蔬菜类-瓜果类 | 采购包5 | 水果类 | 采购包15 | 蔬菜类-菌菇类 | 标段三 | 采购包6 | 冷鲜家禽类 | | 采购包7 | 冰鲜水产品类 | 采购包8 | 奶制品 | 采购包9 | 蛋类 | 采购包10 | 豆制品及鲜面类 |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统筹采购业务(标段二)。
2.定义 征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征集人”指:****
点击查看。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征集、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3 “服务”系指本征集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冷冻制品、水果供货服务,主要****
点击查看小学、幼儿园供应食堂冷冻制品、水果的服务工作。亦包括征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3.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采取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质量优先法
3.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对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3转包及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政策功能 无
二、征集文件 6.征集文件组成 6.1 征集文件包括:
(1)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和标准
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征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征集联系人。
7.2 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媒介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自行在公告发布媒介查看相应内容。
7.4 供应商根据澄清或修改公告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征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8.3 如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投标文件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
8.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否则投标时将不予与认可),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6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7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了解征集文件的要求。完全了解所要提供的服务、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再编制响应文件。
8.8供应商应按照第六部分格式编制书面响应文件,数量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9响应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8.10响应文件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副本的签字可以是复印的)。
8.11供应商须提交与纸质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在截标时间前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如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8.12响应文件书本文本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8.1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8.1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定位为无效响应。
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保证金
10.1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11.响应有效期 11.1 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征集文件并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响应有效期的约定。
11.2 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征集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分装成二个独立密封袋:
密封袋1:响应文件正副本;
密封袋2:响应文件之电子版(U盘);
以上2个部分,必须分别独立密封,并应当在外包装上分别注明所装材料的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2.2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2.3征集文件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交原件的证明材料,应将相应原件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子中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3、响应截止时间 13.1供应商必须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中指定的开标地点。
13.2组织方将根据本项目须知条款第7条,通过修改征集文件自行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查看相应内容。
13.3在征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1 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 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
14.4 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及评标 15.开标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按照本项目须知条款第14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
16.供应商资格审查 16.1 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后,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
17.评审小组组成 17.1 评审小组将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
18.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8.1 评审小组将按照征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18.2 响应文件澄清 18.2.1 ****
点击查看小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2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须知条款第18.2条的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修正,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无效响应的情形 19.1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署、盖章的;
(2)未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5)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8)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未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 串通响应的情形 2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1.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21.1 评审小组将按照征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征集人或参加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无效。
22.2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废标的情形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征集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确**果 24.确定入围供应商
24.1征集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七、授予合同 25.入围通知书 25.1 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不得违法改变入围结果,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围资格。
26.签订采购合同 26.1 征集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入围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八、询问、质疑、投诉
27.询问 2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询问,征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质疑 28.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2 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所有质疑内容,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8.4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8.5本项目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
接收部门:****
点击查看 接收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13室
联系人:陈雪琴
联系电话:0511-****
点击查看1808
28.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8.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8.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8.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8.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8.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9.投诉 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9.2****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30.诚实信用 3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0.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0.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0.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
30.5 根据《****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点击查看.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点击查看.cn )、“信用**”网站(http://www.****
点击查看.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1.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31.1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征集文件并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31.2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2.解释权 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归****
点击查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