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北国水城农业经济运营有限公司储备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旱田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北国水城农业经济运营有限公司储备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旱田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于 2026-10-27

招标详情

哈尔滨新区农业和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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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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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北国****点击查看**公司储备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旱田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北国****点击查看**公司储备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旱田出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1-02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点击查看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是标的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出租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点击查看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北国****点击查看**公司储备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旱田出租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权证号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出租参考面积

60065㎡

层数/所在层数

履约保证金

详见出租明细

出租期限

2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详见出租明细

评估报告现用途

目前状况

闲置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6.306825万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值

6.306825万元/年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2026-10-10

评估机构

金圆(**)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金圆评报字(2026)第015-16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金圆(**)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黑金圆评报字(2026)第015-16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3、首年租金****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次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
8、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9、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公告作为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由本项目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11、本次出租储备4号地块,土地法定用途为耕地,土地性质属耕地。承租方租赁期间仅可开展符合耕地利用规范的旱作农业种植活动,严禁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与耕地用途。
12、承租方熟悉耕地农作物种植管理规范,熟练掌握耕地保墒、水土保持、耕地保护、生态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自愿严格遵守本公告及合同全部约定条款。
13、承租方须自合同生效当日起 3 日内,按出租明细足额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9000元。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及本公告全部义务的担保:
承租方提交虚假材料、发生各类违约行为、耕作期间造成耕地土壤及周边生态损毁且未按期整改、租赁到期未按要求恢复耕地原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全程无任何违约行为,承包期满经出租方现场验收耕地达标后,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4、耕地用途、水土保护要求
1)承租方仅可在旱田范围内合规种植玉米、大豆、杂粮等耕地适宜农作物,严格恪守耕地耕地属性。严禁私自建房、开挖水塘、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开展非农养殖、硬化地表、取土挖沟、填埋洼地,不得人为改变旱田原有地形、垄向、土层结构。
2)落实耕地水土保持义务,科学管控化肥、除草剂、地膜等农资投入,优先采用免耕、秸秆覆盖、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绿色生态种植模式。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除草剂、农药及不合格农资,杜绝土壤沙化、板结、盐碱化、重金属污染,防止耕地地力持续退化。
3)全面保护旱田地块及周边生态,不得损毁田间地头防护林、护坡植被、沟渠原生植被;禁止随意排放田间清洗污水、乱弃农药包装、废旧地膜,所有农业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置,避免水土流失。
4)承租方擅自改变旱田耕地用途、破坏土层结构、造成地力永久性下降或严重损毁区域生态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无偿收回旱田经营权。承租方须限期修复耕地原状;无法修复或修复后地力无法恢复标准的,需全额承担土地修复费、地力减产损失、水土生态治理修复等全部赔偿费用。
15、 田间作业管理规定
1)旱田全域全面禁止露天烧荒,严禁焚烧秸秆、田间杂草、废弃农膜、农作物残茬等一切露天焚烧行为。耕地干旱期需重点管控火源,杜绝田间明火。
2)承租方违规烧荒引发火情、大气污染、边坡植被损毁、周边农户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全部后果,所有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出租方可依据合同追究承租方额外违约责任。
3)旱田耕作、收割、整地等作业期间,严格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防滑、防火、防机械伤人防护措施。因操作不当、设备违规使用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 使用监督与配合义务
1)承租方仅可在合同划定地块内开展旱作种植,主动配合出租方开展耕地日常巡查、季度核查、年度地力检测等监督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不得隐瞒违规耕作行为。
2)按照出租方统一要求,定期上报耕地种植品类、农资使用量、作物产出、地力养护措施等信息,配合完成耕地保护台账、农业生产统计、耕地地力监测等工作。
3)出租方检查发现承租方存在违规用地、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破坏植被等问题,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承租方须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验收材料;逾期未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出租方依据本公告及租赁合同采取处罚、收回土地等处置措施。
17、其他通用规定
1)承租方全面遵守国家、省、市、县耕地保护、耕地水土保持、农业生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地方管理规定,完整履行合同与本公告全部义务。
2)租赁期内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变更、征地等不可抗力需变更、解除合同的,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各项手续。
3)未经出租方出具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旱田转租、转借、抵押第三方,不得私自转让、处置旱田土地经营权。
18、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标的的相关信息及要求,并报名前与出租方及相关方协商确认,不得因此要求退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如因此发生纠纷,****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点击查看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点击查看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北国****点击查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96474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市****点击查看规划局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点击查看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点击查看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点击查看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点击查看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 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按出租方要求:
1)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无犯罪证明;提供近 3 年无重大农业经营违法、土地违规使用承诺书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6年10月27日09:00至2026年11月2日16:00(工作时间) 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材料审核, 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通过 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6-10-27 09:00 至 2026-11-02 17:00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点击查看.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须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1.3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6-11-3 09:00 ,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保函,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点击查看银行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10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00 至 2026年11月03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交易服务费比例: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三:《协议书》标准收取;信息推介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五:《联合推介协议书》标准收取。
2、承租方应在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承租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点击查看交易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点击查看银行系统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186****点击查看395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0451-****点击查看0022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市**区**街1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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