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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概况
用于航空港校区**泉校区非生活垃圾的装运,送出校外依规处置。
3.控制金额
本项目控制金额:4.8万元/年
4.项目报价
4.1本次报价包含:车辆费用、上下车人工费、运费、利润、人员和车辆保险、非生活垃圾处置费、发票税费等全部费用。
4.2参与遴选的供应商依据现服务清单一览表进行单价报价,单价最低的为成交服务商。
5.服务清单
服务清单一览表
机具名称 | 计价方式 | 规格型号 | 单项最高限价 | 备注 |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后装式压缩车) | 全费用单价 | 核定载质量≥7000㎏。箱体容量≥14立方 | 2000元﹒次/台 |
注:★车辆的规格型号以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行驶证记载数值为准。
6.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供应商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能力、信誉和资质要求,缺一作为资格审格不通过: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竞选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承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6本项目拒绝下述竞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单位,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价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文件装订
(1)6.1—6.5所列资格要求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与其他资料胶装成册,密封包装,其中6.2格式详见“附件1”,6.3—6.5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2)“附件3: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单独密封包装。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8.服务要求
8.1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分批次提供服务。
8.2日常服务需求,采购人应提前 24 小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需求后,须按时将车辆开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作业。
8.3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应手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与车辆所有人签署租赁合同。(提供交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或租赁合同需加盖鲜章)
8.4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行负责车辆运输、作业、倾倒等履约过程中一切安全和抛洒滴漏等问题,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8.5若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时间要求提供清运服务,采购人可从其他单位使用此项服务,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8.6合理压缩装载非生活垃圾,车辆出场前作业人员须认真检查车辆和箱体,确定车辆和箱体各部件完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警示标志齐全有效及防遗撒、渗漏装置完好后方可出车作业。
8.7因车辆、道路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保障非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时,应调配应急车辆、人员处置,确保采购方非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8.8非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须进行清洗、消杀、除臭,确保车辆干净整洁、无异味。
9.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航空****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泉校区(**驿区**镇幸福路10号)。
10.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1年。
11.结算方式
11.1结算方式:采购人按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11.2合同期限:
(1)合同签订后365日;
(2)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以上情况任其一种情况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11.3供应商必须严格控制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当年合同价,如发生最终结算超过当年合同价,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
12.安全管理要求
12.1车辆安全管理
①车辆证件、保险齐全,各项指标正常,安全警示标识正常,定期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车身整洁,外观统一。
②驾驶人员出车前须做好车辆外观、安全检查,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上路,杜绝问题车辆上路。
③车辆驾驶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所涉及到设施设备需具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应手续。车辆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需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侵害、安全事故等责任,及由此导致的第三方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④运输车辆须进行保洁、消杀、除尘除臭,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
12.2户外作业安全
户外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佩戴手套和口罩。作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其他要求
13.1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校方要求,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或因此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3.2因供应商疏于管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公共秩序防范义务,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含第三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3.3供应商作业人员在岗位上因自己或他人原因,造成自己或他人发生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涉事人员的保险理赔等一切相关事宜,其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伤、工亡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4.竞价文件的递交地点:
****点击查看后勤基建处采供与资产科(行政楼420办公室)
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提前一天联系报备进校手续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0:00时(**时间)
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竞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其他要求
16.1 若递交比选文件的商家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后不足两家,本项目本次采购终止。
16.2 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17.评选方式
本项目采取低价成交法,即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服务商。
18.本采购结果在****点击查看后勤基建处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9.联系方式
电话:028-****点击查看0318
联系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