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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121号)和《**省2024年农业物联网试点项目指南》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信息化(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建设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蔬菜农业物联网试点应用,推进蔬菜种植业、设施农业领域数字农业建设应用,汇集产业大数据,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提升优势农业产业物联网应用覆盖率。
(一)遴选省级农业物联网试点
由区农业农村局细化实施方案,****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审核,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遴选建设主体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具有投入****点击查看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物联网试点工作,按文件要求对试点主体进行补助。
(二)数据归集、对接与网络调试
试点按要求配备对应的数据汇聚与上传模块,以接口形****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对接,以规定频率、时间、****点击查看中心报送规定数据,按照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护。
二、试点建设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法人资格,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有投入****点击查看基地,在农业生产中采用了一种或多种物联网设备及应用;
3.申报主体过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问题。
(二)物联网建设内容
我区蔬菜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主要针对蔬菜种植业、设施农业领域开展物联网设备安装及应用,原则上重点支持已建成或正在建的物联网项目作为试点,支持试点配置生产环境动态感知、监测预警、智能控制、作物观测、农业精准作业等环节所需的各类物联网设备,进一步探索各种应用场景,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种植业:智慧农场管理系统、作物生产环境和本体实时观测体系、智能农机精准作业体系所需的各类物联网及软硬件设备。
2.设施农业:****点击查看基地管理系统等各类物联网设备,实现水肥一体化精准管理、环境自动调控、病虫害智能监测和预警。
(三)试点数据报送要求
数据报送****点击查看数据中心数据接口要求,在试点名单确定后,试点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归集、接口开发及调试工作。
试点报送的数据分为两部分,一是物联网设备应用场景的基础信息内容,二是物联网设备监测采集数据信息内容,试点主体应确保数据报送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应用场景基础信息内容参考如下:
1.种植业:试点名称、区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种植代码、作物种植品种、作物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等。
2.设施农业:试点名称、区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温室数量、类型及面积、种植品种及对应面积、种植品种及产能等。
三、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后,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任务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考察-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在相关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设施蔬菜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主体,准确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根据产业发展要求,经所在镇(办)审核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申报期内携带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明或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施主体承诺书(需包含承诺:1.本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无叠加享受;2.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损害农民经济利益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一并报****点击查看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
2.申报地址:**市**区西关街与**路交叉口西200米****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3.联系人及电话:靳颖玲 134****点击查看28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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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