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堰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2-24
**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0-2024-01319

三、项目名称

**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

中标(成交)金额:513.72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1.20(分)

服务类

名称:**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人要求为**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单位提供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车辆租赁合同签署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标准。

五、评审小组成员

程玲,王健,李国华,岳勇,金向前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2-24

2、评审地点:**市**区**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十****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参照**市市直单位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的租赁单价及租赁数量计算总价,并收取相应代理服务费用。

2、收费金额: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市亨运****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成交金额为513.72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车辆租赁合同签署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模式。 2.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及双方约定计取。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中路6号

联系方式:0719-****点击查看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五堰街道**北路82号京华园6号楼

联系方式:0719-****点击查看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雪

电 话:0719-****点击查看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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