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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采购。
2.项目编码:****点击查看。
3.预算金额:10.2万元。
车辆明细:电动三轮车14台,品牌参考金彭;规格型号分别1.3米*0.9米60V 20A 4台;1.8米*1.3米60V 45A 10台;人力三轮车2台;规格型号倒骑三轮车1.2米*0.9米。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服务期限:中标后15日内交货完成。
6.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市**支行
账号:0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5062763
纳税识别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68716P
地址:****点击查看区**新村经二街3号
电话:0459-****点击查看690
二、商务要求:
1.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中标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电瓶质保期1年,电机、控制器及电池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负责免费更换。
4.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为准。
6.电动巡逻车经二次以上维修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7.标的提供的地点:招标人指定。
8.验收要求: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地区拥有实体店面,保证商品为正品,不能有假冒商品以次充好。
(八)中标人应确保送货及时性,不得因各种理由推诿**时效。
2.参加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报市场售价确保真实有效,不得虚高报价,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市场售价进行核实,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参加资格。报价包含成本、利润、保险、人工、运输、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供应商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不符合条件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2025年7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超过报名期限,报名无效。
4.邮箱报名:****点击查看@163.com,需要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上传PDF版至此邮箱。()!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地点:****点击查看**公司开标室,电话:****点击查看114。
7.后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