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我中心对万科﹒城市之光保障性租赁住房547份租赁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通过审核466份,未通过审核81份(详见附件)。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于3月21日前签订《**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以短信为准。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点击查看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0392,通讯地址:**区福屿路200房地产综合大楼14****点击查看管理部。
特此公告。
附件:万科﹒城市之光资格审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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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