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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新**大道龙尾段道路管护、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新**大道龙尾段道路管护、绿化养护项目
3.项目预算:10.94万元。
4.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最高投标限价10.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度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点击查看.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点的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点击查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生活垃圾清扫、绿化管护或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前往****点击查看招标代理部报名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00分(**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30分(**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点击查看,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点击查看政府网”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胶装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会
地 址:**市**区槐泗镇**路与龙沈路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方式:0514-****点击查看3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中路330号,星座国际大厦6楼
联系方式:乔工0514-****点击查看13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工
联系方式:0514-****点击查看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