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6-09

招标详情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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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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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费最低限价:30万元/年

4、采购需求:本项****点击查看医院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病患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订餐及预约餐饮服务,满足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病患及家属普通餐、治疗餐、营养餐、特色餐饮(包括面条、馄饨、炒菜、汤、煲、锅仔、中式面点、西式糕点等)。同时中标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菜品定价,负责制定菜谱、菜品加工制作、饭菜销售、职工及病患订餐送餐、餐具洗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否则按照招标推荐结果依次选择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在委托经营期间各方面表现好,患者和职工满意度高,委托经营期满,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讨论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委托经营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一经发现,将视同无效响应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采购活动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报名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者,请于公告发布至招标活动开始前于“****点击查看官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报名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4、响应报名: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2025年6月18日17时00分前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董**,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9056,邮箱:****点击查看@qq.com),未报名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市**区**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点击查看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整。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并通过验收交接后,采购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青年中路60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0513-****点击查看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区**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人:董**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9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

电话:189****点击查看9056

6.9招标文件-****点击查看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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