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贵阳远大购物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观山湖区贵阳远大购物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21
成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立即监控

观山****点击查看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观山****点击查看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观山****点击查看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二次招标)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电话:周丹迪 159****点击查看399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51-****点击查看7679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

开标地点:**市**区远**山府云锦城市展厅1楼办公室1号会议室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中标单位:****点击查看

候选人最终报价金额为:高层物业服务:****点击查看357.80 ; 商业物业服务:154823.04 ;车位物业服务:****点击查看440.00 ;项目工作量价格总计:****点击查看620.84。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投诉(异议)时,应当提交投诉(异议)书。投诉(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点击查看公司法人的,投诉(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投诉(异议)需在公示期结束前将资料交至****点击查看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