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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石海广
授权代表:黄雨鑫
地址:**市**区金浦路24****点击查看花园湖景住宅4号楼1602号
质疑供应商关于“****点击查看**校区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受理。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根据中标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中标供应商声明的“从业人员”数据存在着内容不实的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
质疑事项1答复:质疑供应商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1、据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操作指南》查询,企业填报年报时应分别填写从业人员和企业社保信息参保人数,即在该系统上,参保人数不等于从业人数。
2、据查,企业年度参保人数指该年度报告期末当期实际申报的参保职工总数;企业从业人数指年度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之和。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管理处 (0771-****点击查看544)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7月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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