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家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更正内容公布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现更正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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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日期: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