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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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来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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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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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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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0-09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供应商地址:**省**县翔凤镇**路233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叁仟陆零贰元玖角陆分(¥****点击查看602.96元)。综合评分法:78.89(分)。主要标的信息: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更正日期:2025-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3.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4.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5.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5.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5.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质疑书不是原件的;5.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5.8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5.9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5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8-****点击查看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俊

电 话:199****点击查看1699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恩施惠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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