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9月11日 发布了2024-JL02-F1103安保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商务评审标准表》评审因素“信誉1”的评审依据解释为:须提供证书或网上截图,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2023年度12个月的纳税凭证。
2、《技术评审标准表》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2”,以及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文化程度、等级、年限等带“以上”“以下”字眼的评审依据解释均为:包含本数。例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解释为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解释为含45岁。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