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2024-JL02-F1103)

安保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2024-JL02-F1103)

发布于 2024-09-26

我部于2024年09月11日 发布了2024-JL02-F1103安保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解释澄清。

更正内容:


1、《商务评审标准表》评审因素“信誉1”的评审依据解释为:须提供证书或网上截图,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2023年度12个月的纳税凭证。

2、《技术评审标准表》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2”,以及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文化程度、等级、年限等带“以上”“以下”字眼的评审依据解释均为:包含本数。例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解释为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解释为含45岁。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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