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3号507-512室整体八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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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4

招标详情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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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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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申长路1466弄3号507-512室整体八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28.12 万元(首年) 面积约2089.33㎡,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点击查看开发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4-15
2025-04-27
**市**区申长路1466弄3号507-512室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9185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沪(2021)闵字不动产权第002602号、第002596号、第002594号、第002651号、第002649号、第002650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5.标的房屋用途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场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场地,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场地,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9.看房咨询:徐女士 159****点击查看2012。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徐媛霞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9****点击查看2012
联系地址 **省**市婺**四联路398****点击查看中心大楼1206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28.1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自第三年起递增3%,第四、五年租金与第三年租金一致,第六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八年租金与第六年租金一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前两年租金半年支付一次,第三年起的租金一年一付,承租方应在上一个租期满前二个月内支付下年度租金,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 研发、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四舍五入至百元位),不计利息,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承租方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方竞得标的房屋后,不得变更合同签约人,不得擅自将场地整体转租、不得将场地作抵押、担保、转让;承租方可分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标的房屋以标的具体实际状况对外公开招租,标的房屋如未通或无法通水、电的,则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水电问题,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如标的房屋存有弃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形的,承租方应在成交后应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点击查看交易所进行清理、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改造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装饰物、构筑物等的拆除、修缮、加固等),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7.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水、电、物业等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由承租方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如需水电表开户、安装等事宜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8.标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11.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租期 八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第一年免3个月,第二年免2个月,第三年免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报名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独立核算经营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承诺函) 2.意向方(报名主体)参加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不少于1500㎡的房产物业运营、园区管理经验。(执行标准:提供相关合同)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若竞买方均未报价,则继续按**信息披露期规则进行延牌。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范本).doc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范本).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579-****点击查看9185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8)
承诺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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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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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证明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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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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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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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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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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