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储运路107号房屋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5ZL109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0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7-07 |
出租底价 | ****点击查看30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联系人 | 王先生 叶小姐 | 联系电话 | 0571-****点击查看5582 0571-****点击查看5594 |
联系地址 | **市钱江**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1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1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0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0.22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2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2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1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44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3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3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2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9011.99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4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4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3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574.95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5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5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4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574.95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6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6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5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55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7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7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6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0.37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8幢房屋 | ||
坐落位置 | 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8幢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余房权证良字第****点击查看0187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50.17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房屋位于****点击查看储运路107号房屋,房屋坐落为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1幢-8幢,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租,租赁面积约为14293.64平方米,系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若租赁面积与实际面积为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现已出租。租赁房屋质量、房屋内装修装饰物、设施、设备等均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 3、原承租人对本次租赁权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租赁权转让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4、租赁房屋内有2吨货梯一台,和其他楼层共用。出租方可提供不超过500千瓦时的电量。 5、出租方提供地下车库1个车位给承租方有偿使用,车位使用费300元/月。 6、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记载:根据委托人介绍及相关资料,委评房地产均****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文晖支行,抵押期限为2020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款项已还清,尚未办理解除抵押相关手续。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点击查看300元/年 | |||
出租面积(㎡) | 14293.64 |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实际交付之日 |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季一付 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直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以首年租金的20%计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出租用途要求 | 办公、仓库(粮油仓库、食品仓库或其他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有****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产业等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为准)。 (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对本次租赁的业态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消防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租赁房屋的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根据余房权证良字****点击查看0180----****点击查看0187号证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所示:1幢规划批建用途为地磅房,2幢规划批建用途为门卫,3幢规划批建用途为食品车间,4幢、5幢规划批建用途为原粮仓库,6幢规划批建用途为配电间,7幢规划批建用途为门卫,8幢规划批建用途为公厕。承租方在该租赁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承诺对上述房屋权证证载的用途和租赁房屋现状、设施及物业环境有充分了解。如因租赁房屋证载的(规划)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导致未取得前述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承租方在该租赁房屋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行使其他索赔的权利。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抵押、不得设置担保。 (6)承租方已对该租赁房屋的用途、性质、内外建筑结构、房屋质量、附属设施设备、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区域规划以及房屋抵押等情况作了实地勘察和详尽了解,经慎重考虑后同意租赁该房屋。 (7)出租方承诺在租赁房屋交付承租方时,供应给承租方的总用电量能满足仓储及生活需要。承租期间如承租方增添大功率设备,在不增加容量费的前提下,出租方尽量供给,如需增加容量费,则扩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下事项:①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③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不良信誉记录;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全责任事故;⑤近三年内承租方未与出租方及其关联****点击查看商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企业,含全部直接及间接参股企业)发生过合同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 (9)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具体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3、租金房屋交付:本次租赁房屋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进行,具体如下: (1)若承租方系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按约定付清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视作已完成本次租赁权的交付。 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人,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腾空租赁房屋,因清退并腾空租赁房屋时间难以确定的,出租方不承诺具体交付时间,承租方应同意等待租赁房屋的清退后交付,租赁期顺延,互不追究责任。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时,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移交确认书,明确租期和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若承租方等待接收房屋的时间已超过三个月且因客观原因出租方仍无法腾空房屋向承租方交付的,在房屋实际交付前承租方可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退回已付的首期租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交易服务费不退还。 在租赁房屋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需要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 (2) 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 (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按以下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1)本次交易有二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须缴纳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取的交易服务费;(2)本次交易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且成交的,承租方须缴纳按首年半个月租金计取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叶经理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7660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000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