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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兴镇主要公路路灯维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点击查看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点击查看社区八塘组696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024年黄兴镇主要公路路灯维护服务 伍拾贰万陆仟捌佰元/年(526800.00元/年)含税价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包括日常巡查、配件负责更换灯泡及灯罩,及线路的维护保养,时控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城管数字化案件处置等,确保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亮灯启动关闭时间以每月县亮化办通知为准。 2.每月定期对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巡查,每月至少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路灯未正常亮启,应尽快查明原因,并于24小时内处置到位。 3.保持道路照明设施容貌整洁,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照明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物品。及时更换亮度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对遮挡照明设施的树枝及时进行修剪。 4.在设施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因施工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乙方需对所有路灯进行编号管理,灯杆上标明线路名和路灯序号,单侧路灯连续进行编号。双侧路灯,北、东侧序号为单数,南、西侧序号为双数。 6.亮化启动和关闭时间以每月县亮化办通知为准;端午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全夜亮。 7.安全要求: (1)项目实施现场须安排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 (2)服务期间乙方必须与每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购买保险。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持证上岗。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3)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43c5cdac-1973a017b4f-6e0b6d799 526800 按实结算 0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星沙支行(****点击查看: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08103)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6-07 —— 2026-06-06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路灯维护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亮灯情况对乙方进行奖罚,乙方必须服从。 2、甲方有权对乙方更换的灯具、灯杆、管线设施等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场:对已安装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乙方必须遵照执行。3、甲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亮灯时间进行适当调节,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包括日常巡查、配件负责更换灯泡及灯罩,及线路的维护保养,时控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城管数字化案件处置等,确保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亮灯启动关闭时间以每月县亮化办通知为准每月定期对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巡查,每月至少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路灯未正常亮启,应尽快查明原因,并于24小时内处置到位。保持道路照明设施容貌整洁,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照明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物品。及时更换亮度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对遮挡照明设施的树枝及时进行修剪。 在设施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因施工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需对所有路灯进行编号管理,灯杆上标明线路名和路灯序号,单侧路灯连续进行编号。双侧路灯,北、东侧序号为单数,南、西侧序号为双数。亮化启动和关闭时间以每月县亮化办通知为准;端午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全夜亮。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设施损毁,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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