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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各入围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精神,****点击查看组织实施了**市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一阶段征集工作,确定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切实保障采购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需要,规范项目第二阶段采购,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适用范围
****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 采购单位 )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二、入围供应商与协议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
1、****点击查看
2、****点击查看**公司
3、**市****点击查看公司
4、**久如****点击查看公司
5、****点击查看**公司
6、****点击查看**公司
7、****点击查看**公司
8、****点击查看**公司
9、**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10、****点击查看**公司
11、****点击查看**公司
12、**明佳****点击查看公司
13、****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14、**汇融****点击查看公司
15、**海****点击查看公司
16、**市顺源****点击查看公司
17、**市****点击查看公司
18、**市****点击查看公司
19、**市****点击查看公司
20、**市居****点击查看公司
21、****点击查看**公司
2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3、宜****点击查看公司
24、**市****点击查看公司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
三、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应根据入围服务价格、内容,结合采购需求、项目预算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进行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凭批复的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在 苏采云 系统 框架协议 模块中直接选定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支付。
四、监督检查
****点击查看按管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反馈的采购人评价、供应商违规预警提示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
****点击查看电话:0510-****点击查看4281
****点击查看电话:0510-****点击查看1735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