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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将**华骏传祺员工及客户午餐供餐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择供货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优选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华骏传祺员工及客户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比选内容:****点击查看,切实解决员工午餐困难,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归属感,现为员工及客户提供午餐供餐,供餐餐标(1主食、1荤菜、1素菜、1半荤半素、1例汤),每月用餐天数为22天,公司员工就餐人数约45人(含外派财务经理),客户餐每日约8人。中选人根据比选人需求提供供餐服务。
5、最高限价:310元/人/月,客户餐单价参照中选后员工餐单价进行结算。
6、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交付地点:中选人店内堂食。
8、支付方式:每个月****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预充值到餐卡,按餐标中选价结合在岗人数及预估客户用餐人数预估,支付次月相应款项。由中选人根据比选单位支付费用开具发票提交比选人。若因员工上班未满22天有剩余餐费,由中选人转存至比选人指定账户。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选人拟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应能完全响应本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4、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参选资格;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9、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选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受邀的参选单位如有意参加,请于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市芗****点击查看路21号江畔御景四单元1707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报名联系人:小黄,电话:0596-****点击查看387,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四、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15时30分;
2、提交地点:**市芗****点击查看北路49号吉龙大厦6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参选文件份数:4份(一正三副);
注:参选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08月06日15时30分;
2、比选地点:**市芗****点击查看北路49号吉龙大厦6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六、比选办法和标准:
本项目比选方式:低价中选。(详见第四章比选办法和标准)
七、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随参选文件一同提交。非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枋钟路1917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776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芗****点击查看路21号江畔御景四单元1707室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点击查看38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