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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展****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杨志成 联系电话:182XXXX2152
邮编:541000
地址:**市**区穿**路彰泰﹒春天1-7-02号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5年7月29日15:00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点击查看,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三项履约能力
(1)人员配置分(满分20分)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安保主管持有应急救援员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相关技能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②投标人拟投入的安保班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应急援员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相关技能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该项评分属于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请代理机构与业主单位更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三项、履约能力
(1)人员配置分(满分20分)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安保主管持有应急救援员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相关技能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安保班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应急救援员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相关技能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 分 。
三、质疑答复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应急救援员于2019年人社厅发〔2019〕8号文,****点击查看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最新2021年12****点击查看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显示,应急救援员资格类别为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证书,并非准入类证书。“备注栏”列明的“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仍旧处于拟调整阶段,并且也没有相关文号公布已完成调整。
****点击查看学校教学区域和宿舍区域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所以在采购需求中,有明确关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点击查看救援队伍,负责校园应急救援工作”等服务需求,所以评分标准中的履约能力中关于“持有应急救援员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符合我校物业服务需求。
所以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最后,我校为了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有机会参与竞争,会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修改,请关注后续公告。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
****点击查看采购中心
2025年7月31日